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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5日21时,广东、湖南、浙江、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江西、四川、山东、云南、贵州、福建、河北、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海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黑龙江、甘肃、辽宁、山西、陕西、青海、吉林、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共30个省、市、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 级响应,涵盖总人口超过13亿 。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 Ⅰ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Ⅰ级响应是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广东

1月23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消息称,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广东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浙江

1月23日上午,浙江省政府紧急召开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并且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会议决定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湖南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3日消息,湖南累计确诊9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中新增5例病例,包括长沙市3例、永州市1例、郴州市1例,5名患者均有武汉暴露史。随后,湖南也随之启动一级响应。

山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4日晚发布消息,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山东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第一时间摸排、发现、严控传染源,阻断潜在的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湖北

1月24日针对湖北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天津

1月24日13时根据《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结合天津市当前疫情的防控形势,市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指挥部令,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启动《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一级响应。

安徽

1月24日,记者从安徽省卫健委了解到,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北京

24日下午,北京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发布了北京的防治工作,截至1月24日14时,全市累计确诊病例29例。其中1人病情较重,但已有好转,其余病情平稳。雷海潮表示,目前,北京市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上海

24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听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决定,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

重庆

24日15时53分据重庆市政府发布消息,根据《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江西

24日下午,据江西日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在南昌召开。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易炼红宣布,江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四川

24日,据四川日报,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研判当前疫情发展态势,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要求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团结一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进一步提高各项防控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覆盖面,全社会共同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会议建议,根据当前全省防控工作需要,依法依规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云南

24日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贵州

24日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贵州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2020年1月24日20:00,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终止日期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另行公告。

福建

24日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河北

24日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河北省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启动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广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江苏

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24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终止日期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公告。

海南

据海南特区报消息,24日海南省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根据疫情发展最新情况,25日省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启动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河南

1月25日,据郑州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河南省长宣布河南防控新型肺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黑龙江

经研究决定,1月25日黑龙江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甘肃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结合甘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14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由省委书记林铎,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担任双组长。

辽宁

根据《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25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启动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山西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陕西

根据《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

青海

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针对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年1月25日24时起,启动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依法依规科学实施防控措施。终止日期由省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吉林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宁夏回族自治区

1月25日召开的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1月25日19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日报记者张枨从1月25日8点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疫情发展态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决定于1月25日中午12:00时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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