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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9年到2019年,新中国走过了70年的光辉历程。这70年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亿万人民团结一心、奋发图强、艰苦奋斗,实现了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即将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新中国70年的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历程,对全面把握新中国的历史发展轨迹,科学总结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律,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的主要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我们党和政府通过清除匪患、镇压反革命运动、民主建政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地位和权利,通过恢复经济、稳定物价、解决就业、社会救济等手段积极改善民生,通过扫除文盲、宣传引导、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培养新人。人民群众不仅获得了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而且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公共服务的改善也让老百姓真切体验到了新中国、新社会的美好和优越。党和政府又领导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开启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尽管有挫折与失误,但成就是举世瞩目的,保障了全体人民的基本民生需要,在此基础上艰苦奋斗,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优先发展重工业,逐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独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尤其是城乡人民的健康水平和文化素质显著提高。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标志,中国实现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实现了全党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开启了改革开放新征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逐步深化,不但解放了生产力,同时也深刻地改变着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而城市推行的劳动者自主就业、自谋职业、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及设立经济特区和对外开放的改革,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高考制度的恢复不但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也为新时期的社会流动开辟了新的途径。在进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改革过程中,得出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判断,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实现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认识上的飞跃,提出了从“翻两番”到“三步走”的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先富到共富的发展策略。居民收入提高,产品供应增加,很快就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并向小康迈进;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成为基本国策,社会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城市户籍制和单位制逐渐松动,“乡政村治”格局初步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小城镇发展迅速,社会开始分化,新的社会阶层得到发育和成长。在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创新性改革过程中,经济体制全面转型,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实施了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受住了异常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考验,提前实现“翻两番”的发展目标,消费品供应出现历史性增长,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与此同时,经济的繁荣发展引发了整体性的社会发展与变迁:人口增长实现根本转型,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加快,教育、医疗等领域也相应进行了市场化探索;人口流动和社会分化加剧,城镇化提速,“三农”问题凸显,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进行民生建设的系统化改革过程中,陆续提出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把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民生立法显著加快,民生政策密集出台;人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生活质量显著改善;针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和快速转型,党和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课题来抓,不断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建设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服务型政府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品供给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但是,社会建设不能满足民众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而且社会转型尚未完成,社会矛盾复杂多样,社会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失衡和信仰危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关系和诚信体系构建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成就,实现了深层次、根本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我国的社会建设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顶层设计,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抓好重大制度创新,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局面。重点是在“补短板”上下功夫,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需求对产业升级和产品创新的导向作用日渐突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工作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扶贫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绝对贫困问题有望得到历史性解决,这也是我国对全球减贫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生态状况逐步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70年来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的历史启示

总结新中国70年的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进程与历史经验,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新中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近代以来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新中国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的,从那时起直到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将一直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长时间里,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都需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生产力,加快构建社会物质文化基础。邓小平同志将不断发展生产力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加以强调。1978年,他在听取工作汇报时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他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就要看社会主义有什么优越性。共产主义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要物质极大丰富,满足整个社会需要而有余。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怎么比较?是比生产力的发展。”基于上述认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就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同志指出,“基本路线要管100年,动摇不得”;江泽民同志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胡锦涛同志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今后,我们必须继续牢牢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决不能有丝毫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这样的认识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我们党在实践中积累的历史经验的结晶。

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以,经济建设一定要与基本民生需求相适应,执政党须臾不可忽视广大群众的利益。对此,1978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干社会主义,要有具体体现,生产要真正发展起来,相应的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逐步提高,这才能表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985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外宾时深刻强调:“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古人云:“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1979年10月,《人民日报》刊发《要真正弄清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一文,批评了“为生产而生产”的理论,主张生产要满足社会需要。1980年还召开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理论讨论会,会上多数人对上述主张形成共识。这一认识在改革开放40多年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人民群众也从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并转化为改革开放事业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将其上升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确立了新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讲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里的发展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因此,在促进发展的进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增加促进经济增长的投入,而且要增加促进社会发展的投入,增加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投入。还要注意的是,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并不能必然地解决现存的社会矛盾问题,而是更多地要依靠加快社会建设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相形之下,社会建设仍比较滞后。这就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做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和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工作,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把协调发展放在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努力推动形成各区域各领域欣欣向荣、全面发展的景象。坚持协调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实现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同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今后要突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平衡”是最大的不协调(比如区域发展的不平衡、领域发展的不平衡和群体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则意味着还是要继续“做大蛋糕”,与此同时还要“分好蛋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做到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全过程和各方面。70年来,新中国的社会建设之所以取得如此突出的成就,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长期得到人民的拥护,就是因为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而这一切最终都体现在民生愿望的不断实现和满足之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推进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过程中,必须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要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始终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就一定能够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在推动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辉煌成就。

作者:李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25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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